王湘律师 09:00-18:00
王湘律师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业14年,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专注工伤人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成功办理多起二审改判、取保候审、缓刑案件,团队办案,祝您维权。
13757725106
咨询时间:09:00-18:00 服务地区

用人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作者:王湘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1次举报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来源:华律网


王湘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3
  •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 执业13年
    • 13757725106
    •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6.0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09分 (优于81.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篇 (优于97.08%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湘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1088 昨日访问量:10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