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领域: 民商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租金追索
案件结果: 确认合同解除|判令被告支付租金126,200.2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情简介
委托人张某将其子名下位于某开发区的两间写字楼出租给某假肢矫形技术中心及其关联公司使用,双方达成口头租赁协议,约定月租金20元/㎡。被告自2019年起长期拖欠租金,张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本所丁云龙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及利息。
代理策略
承办律师丁云龙接手案件后,围绕租金起算时间、责任主体等争议焦点展开代理工作:
厘清法律关系,锁定适格被告:针对被告辩称其非合同相对方、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律师通过调取企业工商信息、梳理关联公司关系,结合被告提交的“用房说明”等证据,成功论证两被告共同构成租赁关系,均应承担支付租金义务。
争取有利的租金起算时间:被告主张自2021年10月其搬迁后才开始使用房屋,但律师通过原告与被告人员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方提交的“用房说明”,证明双方实际自2020年6月起已开始计算租金,最终法院采纳该观点,认定租金自2020年6月起算。
主张逾期利息获支持:虽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但律师依据被告长期拖欠租金的事实,主张自合同解除次日起按LPR计算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
确认原告与两被告的租赁关系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
两被告支付原告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租金126,200.2元及利息(自2024年3月28日起按LPR计算至款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3216元,由原告承担432元,两被告承担2784元。
办案启示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口头租赁合同纠纷中,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第三方说明等间接证据,仍可成功证明租赁关系及租金标准。委托人张某在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成功追回拖欠四年之久的租金及利息,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