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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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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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络婚恋交友方式诈骗并非就认定为电信诈骗───高某某诈骗罪案有效辩护

发布者:黄风华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25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0年年底至2021年6月,被告人高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充单身女性与被害人A、B网络微信聊天,通过婚恋交友的方式骗取A人民币50000元、骗取B人民币 10001 元,诈骗所得用于日常还贷花销。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我们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1.被告人属于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应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2.本案虽然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诈骗,但不属于电信诈骗,而是普通诈骗。因为被告人只是在网恋过程中产生诈骗的想法,并非寻找特定目标或者针对特定群体进行诈骗,也没有针对不特定多数人。

【案件结果】:

我们提出的意见得到重视,并得到采纳,法院作出从轻判决。

毕业于南昌大学刑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历。执业后主攻刑事辩护,对经济犯罪、人身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有独到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120********0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