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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追尾劳斯莱斯,你认为谁是主责?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7次举报

劳斯莱斯作为身份、地位以及财富的象征,在网络上自然拥有着较高的关注度。

近日浙江宁波一起消防车追尾牌照88888劳斯莱斯的事故在网络上的热议度居高不下。

视频显示,消防车先撞上中央隔离带,而后追尾正在前方等红灯的劳斯莱斯。 

目前官方还没有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判定,因此,这起事故谁是主责?网友议论纷纷。

有网友认为:“后面跟了这么多消防车,估计是出任务,而劳斯莱斯没有及时避让,可能责任更大。”

“不紧急避让,承担全部责任,其他私家车都是这么处理的,不能说你车贵就搞特殊!”

不过也有支持劳斯莱斯的认为:“这种情况肯定是追尾的全责,不能因为你是消防车就可以豁免,有优先通行权也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人家在等红灯合理合法。”

还有人分析,可能是消防车刹车失灵,想利用撞击绿化带减速停车,但是没有成功。

网友们众说纷纭,关于如何定责,咱们还是等官方的结果出来吧。

目前,随着机动车辆的逐渐增多,交通压力不断增大,应急车辆需要避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但是还是有车主缺乏主动避让的意识,甚至不知道如何避让。

那么,若未能及时避让应急车辆,该作如何处罚?

01什么是应急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的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车辆包括警车、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法律上明文规定:应急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02若未能及时避让应急车辆,该作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对于故意妨碍和不给特种车辆让行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是扣3分罚款200元进行处罚(以所在城市处罚为准);其实《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以警告或者罚款,乃至5日-10日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中有规定: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有此项行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的对其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03避让应急车辆出现交通违规怎么办?

若前面是红灯,后面的消防车又急着要通过,夹在中间的车辆让行却造成违章,该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故意违章,可不予处罚。

04如何正确避让应急车辆?

交警部门建议,一般情况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社会车辆应该统一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社会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两边靠,空出当中车道,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四类车辆通行。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违章行为,反而应当给予表扬和支持。

提醒

追尾事故大多是发生在同一行车道,不同车道间的事故由变更车道的车辆负担全责。驾车行驶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路口,应注意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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