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则通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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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事故两次受伤,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获赔191万余元!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2次举报

 案件背景

林某,29岁,漳州农村户籍。2018年2月某日19时3分许,傅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碰撞了从路右往路左的步行通过人行横道的林某,导致了林某身受重伤。过了大概4分钟左右,巫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碾压了此前被撞到在道路中间的林某,进一步导致了林某生命垂危。事后,交警大队作出了两份事故认定书,第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傅某负全部责任,林某无责任;第二份事故认定书认定:傅某负主要责任,某负次要责任,林某无责任。

林某在事故前工作勤勤恳恳,为人和善,孝敬父兄。飞来横祸让林某变成了“植物人”,并且让整个家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不仅让家庭背负巨额的医疗费负担,更是让家人受到了精神重创。幸好其家人懂得咨询律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林某的合法权益,让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案件难点


本案有两大难点:难点之一是当事人系农村户口,但为了更好地填补林某的不幸损失,我们要为某争取城镇标准赔偿;难点之二是截至2018年11月,当事人治疗所花费的款项已经高达人民币78万元,我们想要求保险公司多支付一次交强险,以便更好地维护林某的生命健康权利。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成立了服务小组,在专业律师研究之后认为,林某虽是村户口但是幸好工作和生活居住在龙岩城镇地区还是可以打赢城镇标准的。于是我们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周全严谨地去组织城镇证据。

处理过程

庭审时,保险公司以及车方完全不认可我方是在城镇居住生活的事实,并且对我方各个赔偿项目大部分不予以认可,更过分的是,傅某车辆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两次交强险的赔偿额度。办案律师针对对方的质证和辩论意见,通过实体及程序两方面加以辩论,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意见,以城镇标准和傅某车辆保险公司需要赔偿两次交强险的额度,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赔偿合计高达人民币191万保险公司对于判决结果不服,于是又上诉到了龙岩中级人民法院,但是全晟团队既然受人之托,即应忠人之事,全力以赴地维权到底。办案律师继续为本案诉讼进行检索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努力地和法院沟通,最终龙岩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

完美收官

判决的结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得到巨额的赔偿,让林某一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案件结束之后可谓是大获全胜,本律师团队得到了林某家属的深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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