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则通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7750014196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原创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6日分类:合同范本浏览:191次举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XX市XX路XX室】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描述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XX市XX路XX(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XXX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条

第二条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专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确认,前述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不再调整。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系指本合同建筑面积及公共地方、附属设施(包括外墙)。

二、租金

第三条  租赁房屋租金采用固定方式计收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按每___个月交纳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首月,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内,租赁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的物业费、水电费是指物业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的管理、使用费用。上述费用的收费方式及缴纳标准按租赁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公布的价格为准。

第六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可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供水单位、供电单位支付。

三、租赁权

第七条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  租赁房屋自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交付时装修完善,水电均可正常使用,并保证租赁房屋能够正常居住、使用。

第九条  甲方应结清租赁房屋交付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提出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债务与乙方无关,由方负责。

第十条  租赁期限内,甲方应负责对租赁房屋所在的建筑物内的共用地方及其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运作状态。若甲方拒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的,乙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代为维修或保养,但一切相关的费用以及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时,乙方选择续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出售租赁房屋,应保证不影响对租赁合同所有条款的效力,同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四、附随义务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内,甲方免费提供一个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本合同使用场所内悬挂招牌、广告及其他设施。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租赁房屋的出租情况向物业管理公司、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的违约情形:

1)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房屋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影响正常使用的;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影响租赁房屋使用的;

3)甲方未尽修缮义务,影响正常使用的;

4)甲方未向乙方如实披露租赁房屋抵押情况,抵押权人要求行使抵押权的;及甲方抵押租赁房屋,未书面通知乙方的;

5)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6)租赁房屋存在纠纷、涉及诉讼、或存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相关权利的,影响到乙方使用的;

(7)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8)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的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三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九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租赁房屋遭到破坏,导致租赁房屋已无法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乙方应有权经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六、合同效力

第二十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另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而提前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无需支付补偿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乙方依据前述条件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押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 ,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登记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租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刘则通律师 已认证
  • 17750014196
  •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0.8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89.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5523分 (优于99.5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91篇 (优于99.43%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则通律师IP属地:福建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47298 昨日访问量:50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