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案件中,最常见也最让劳动者困惑的争议,莫过于「伤情明明很重,赔偿却迟迟谈不下来」。有的用人单位以「操作不当」为由推卸责任,有的以「没有劳动合同」否认劳动关系,还有的虽然在工伤认定上松了口,却在赔偿项目和金额上反复压价。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从工伤认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再到仲裁、诉讼,每一步都可能因为不熟悉流程而错失关键时机。
工伤赔偿的核心原则是: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劳动者就有权依法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待遇。本文要讲述的,就是金华一位工地木工在坠落受伤后,通过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的专业介入,突破重重障碍,最终顺利拿到赔偿款的真实故事。
王某某,男,四十多岁,浙江金华人,在金华市某建筑工地从事木工作业。2023年3月,王某某经同乡介绍进入金华市某建筑公司承包的项目工地,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日结算,由包工头通过微信转账发放。入职时,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2023年5月的一天下午,王某某在工地三层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时,因脚手板固定不牢突然滑脱,他从三米多高处坠落至地面,当场无法起身。工友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后续还需长期康复。
事故发生后,包工头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建筑公司态度消极,否认与王某某存在劳动关系,称其是包工头自行招用的人员,公司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王某某家属多次与公司协商,对方仅愿意再支付三万元「一次性了结」,且拒绝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王某某躺在病床上,想到后续康复费用和家中生计,一度陷入绝望。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王某某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二是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何确定,尤其是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单位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主张,王某某是包工头个人雇佣的临时工,与公司没有直接劳动关系,公司不应作为工伤赔偿主体。这种说法在建筑行业并不少见,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包工头」这一中间层来切断与劳动者的法律联系。
王某某的真实感受是:自己明明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公司却说不认识他,连医院都不愿再来探望。他不知道没有合同、没有社保,还能不能认定工伤,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经同乡介绍,王某某家属找到泽良律师事务所咨询。泽良工伤律师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判断本案虽然缺乏书面劳动合同,但仍有充分的证据空间可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随即接受了委托。
核心法律争议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王某某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并由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接受委托后,泽良工伤律师迅速展开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向寻找突破口。
第一,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律师指导王某某家属收集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包工头转账工资的微信支付凭证、工地出入证照片、工友证言等证据,同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固定了建筑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但未签订规范分包合同的事实。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一规定成为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法律依据。
第二,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关系确认后,律师立即协助王某某向金华市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同步准备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由于王某某伤情严重,律师提前联系法医专家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预估,为后续赔偿测算提供依据。
第三,针对未参保情形制定赔偿策略。律师分析认为,建筑公司未为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这意味着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均需由公司承担。
在证据策略上,律师重点指导王某某家属固定了三类证据:一是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微信记录、转账凭证、工友证言;二是事故证据,包括现场照片、急救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三是损失证据,包括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护理费凭证等。同时,律师预判公司可能在劳动能力鉴定环节提出异议,提前准备了复查申请和重新鉴定的应对方案。
2023年8月,王某某的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八级。公司不服,申请再次鉴定,泽良律师从容应对,最终维持八级结论。随后,律师代理王某某向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各项工伤赔偿。
仲裁庭审中,公司仍坚持否认劳动关系,并主张王某某自身存在操作失误,应减轻公司责任。泽良律师当庭出示了微信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工友证言等证据链,并引用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动者是否存在操作失误,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泽良律师的观点,认定王某某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最终,仲裁裁决建筑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二十八万余元。公司未再起诉,裁决生效后,泽良律师持续跟进执行进度,协助王某某与公司达成分期支付协议,首笔款项在裁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到账。
王某某在拿到第一笔赔偿款后说:「如果不是遇到泽良工伤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撑下去。他们不仅帮我认定了工伤,还让我觉得这件事有人真正在管。」
工伤维权之路往往漫长且充满不确定性,但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明确的。泽良律师事务所工伤律师提醒,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避免因程序不熟或证据不足而损失应得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