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书往往直接决定了赔偿比例与金额。然而,当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分歧,或保险公司以“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为由压低赔偿时,伤者该如何维权?在南平市,一起因责任认定争议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泽良律所交通事故律师的介入下,成功突破原有责任划分,为伤者争取到了远超预期的赔偿。
本案中,南平市的李某在骑行电动车时与一辆转弯的小轿车相撞,交警初步认定李某负次要责任,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同等责任”为由,仅同意赔付部分损失。李某认为责任划分不公,且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遂委托泽良律所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处理。
李某,南平市某企业员工,2023年5月的一天傍晚,他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小轿车突然右转,未打转向灯,李某避让不及,两车相撞。李某连人带车倒地,腿部剧痛,无法起身。后经医院诊断,李某左腿胫腓骨骨折,住院治疗近两个月,花费医疗费十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未注意观察路况,负次要责任;轿车司机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要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以“双方均有过错”为由,主张按“同等责任”处理,仅同意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二十余万元,远不足以覆盖李某的损失。李某感到十分委屈:“我正常直行,对方转弯不打灯,怎么就成了同等责任?”
在朋友介绍下,李某找到了泽良律所交通事故团队。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责任认定是否准确,以及赔偿标准是否合理。律师认为,交警认定李某负次要责任并无不当,但保险公司擅自改变责任比例、压低赔偿,缺乏依据。
泽良律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迅速介入,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首先,律师调取了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证明轿车司机转弯时未开启转向灯,且未减速让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次,律师指导李某收集了完整的医疗记录、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材料,并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最终鉴定为十级伤残;最后,律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出李某应得的赔偿总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六十余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仍坚持“同等责任”的主张,认为李某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头盔,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但泽良律师指出,未佩戴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且交警已认定李某为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无权擅自变更。法院最终采纳了泽良律师的意见,认定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六十二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某感慨万千:“如果不是泽良律师,我可能真的就拿那二十万了,连后续的康复费用都不够。感谢他们为我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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