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维权案件中,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往往直接决定赔偿金额的高低。然而,不少工伤职工在首次鉴定中遭遇“等级偏低”甚至“无等级”的困境,导致应得的赔偿大幅缩水。面对这种情况,职工该如何维权?浙江杭州的王某就曾深陷这样的困境,最终在泽良律所的专业介入下,成功打破鉴定困局,获赔二十余万元。
王某是杭州某制造企业的一名操作工。2023年6月,他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卷入,导致左手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左尺骨骨折、左手软组织挫伤等。单位虽然配合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在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中,王某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王某认为自己的伤情远不止于此,但面对鉴定结论,他感到无助与不公。
在朋友的推荐下,王某联系了泽良律所。泽良律所的工伤律师团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王某的伤情存在多处骨折且影响关节功能,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极有可能构成九级伤残。于是,泽良律所决定帮助王某申请再次鉴定。
在再次鉴定过程中,泽良律所指导王某补充了关键的医疗影像资料和功能障碍证明,并针对首次鉴定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有力异议。经过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复核,王某的伤残等级成功从十级提升至九级。这一改变直接影响了赔偿金额的计算。
随后,泽良律所协助王某与单位进行协商,并同步准备仲裁材料。面对单位最初不愿提高赔偿的态度,泽良律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详细计算了王某应得的各项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在仲裁庭上,泽良律所出示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获得赔偿款共计二十余万元,远高于此前按十级伤残计算的金额。
王某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泽良律所的专业帮助,我可能就接受了那个不公的鉴定结果,根本拿不到这么多赔偿。他们不仅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泽良律所提醒广大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是工伤赔偿的关键环节,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及时申请再次鉴定。专业的法律支持能帮助职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