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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东莞两车相撞,5级伤残20年护理获赔251万

作者:陈小云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次举报

2024年5月18日,东莞市厚街镇主干道发生一起严重两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重伤致残。当事人冯先生驾驶摩托车正常合规行驶,行经十字路口时,被罗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超速行驶、未让右方来车直接撞击,剧烈碰撞导致冯先生当场重伤,身体多处器官、骨骼严重受损,车辆完全损毁。

事故发生后,急救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将冯先生送往东莞三甲医院紧急救治。经诊断,冯先生存在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多发肋骨骨折、脾脏破裂、左侧肢体多处粉碎性骨折,经过开颅手术、脾脏修复手术、骨科矫正手术及长期住院治疗,伤者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终身不可逆的偏瘫、肢体功能障碍后遗症,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取监控,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冯先生无事故责任。

伤情稳定后,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鉴定,广东权威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冯先生颅脑损伤后遗左侧肢体偏瘫构成五级伤残,多发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定残后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无法自主完成日常起居行为,终身需要专人护理,后续康复治疗周期3年,需长期配置更换残疾辅助器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冯先生54岁,长期在东莞务工,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家中老人年迈体弱、子女尚未独立,家庭赡养、生活开支压力巨大。事故致残后,家庭收入彻底中断,巨额的医疗、护理、康复费用让家庭不堪重负。保险公司在理赔阶段,拒绝认可20年长期护理期限,大幅压低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具费赔付标准,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理赔维权陷入僵局。为争取合法足额赔偿,冯先生家属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全权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一是护理期限争议,我方主张20年法定护理期限,保险公司仅同意5年短期赔付;二是护理费标准争议,我方依据东莞市场行情主张165元/天赔付标准,保险公司坚持135元/天低价核算;三是后续费用争议,我方依据鉴定报告主张20年周期赔付,保险公司仅认可短期部分赔付。

针对争议问题,团队精准施策、逐项突破。首先,援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结合伤者五级伤残、终身无法自理的不可逆伤情,充分论证20年护理期限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驳斥保险公司短期赔付的不合理抗辩。其次,搜集东莞本地护工市场数据、司法判例、护理收费凭证,佐证165元/天护理费标准合规合理,按照80%护理依赖比例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同时,依托司法鉴定报告与医院康复医嘱,佐证后续康复费、2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付必要性,厘清法定赔偿范围。

团队系统整理全套证据材料,提交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医疗费票据、护工用工凭证、务工证明、赡养证明、辅助器具评估报告、保险单等完整证据链,为各项赔偿主张提供坚实证据支撑。

一审庭审中,团队论据充分、逻辑严谨,全面还原案件事实与伤者损失,逐一反驳保险公司无理抗辩。一审法院全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胜诉判决。保险公司不服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试图缩减赔偿金额。

团队积极应对二审,全面复盘案件,逐条拆解上诉理由,撰写专业答辩状,结合法律规定与本地裁判惯例,逐一推翻保险公司错误主张。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最终获赔总额251万余元,核心赔偿项目齐全:20年定残后护理费112万余元、五级伤残残疾赔偿金90万余元、后续康复治疗费5.5万元、2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6.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9万元,叠加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合理损失,抵扣垫付费用后,最终赔付226万余元。

赔偿款项足额到账,为冯先生后续终身护理、康复调养、家庭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有效缓解了家庭重大经济压力。冯先生及家属对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的专业能力、敬业态度高度认可、由衷感激。团队成功攻克东莞重度伤残长期护理理赔难题,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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