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市政道路发生一起重大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使务工人员郑女士重伤致残。当日上午,郑女士骑行电动自行车正常上班通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行经人行横道附近时,被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超速超车、未礼让行人非机动车直接撞击。猛烈的撞击导致郑女士重重摔倒,头部、躯干、四肢严重受损,当场重伤昏迷,事故现场损失惨重。
事故发生后,周边群众紧急报警求助,120急救车辆第一时间将郑女士送往深圳龙华区三甲医院救治。经诊断,郑女士存在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脑内出血、多发面颅骨骨折、双膝重度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经过多次开颅手术、骨科修复手术及长期住院治疗,伤者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永久性神经损伤、肢体活动障碍,终身无法恢复正常生活与劳动能力。交警部门经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礼让非机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郑女士无事故责任。
伤情稳定后,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鉴定,深圳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结论:郑女士颅脑损伤后遗肢体偏瘫、神经功能障碍,构成六级伤残,面部多发骨折后遗畸形构成十级伤残;定残后评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后续需2年专业康复治疗,终身需要专人护理,需定期更换残疾辅助器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郑女士50岁,长期在深圳从事服务业工作,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中老人体弱多病需要赡养,子女仍在求学阶段。事故致残后,家庭收入彻底断绝,高额的医疗、护理、康复费用让家庭陷入重度经济危机。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刻意压低护理费标准、缩短护理周期,对后续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不予足额赔付,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理赔维权陷入僵局。为争取合法足额赔偿,郑女士家属正式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全晟交通团队全权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团队全面复盘案件细节,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护理期限争议,我方主张20年法定护理期限,契合伤者终身护理需求,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5年;二是护理费标准争议,我方依据深圳市场行情主张175元/天护理标准,保险公司坚持135元/天低价赔付;三是后续康复费、辅助器具费争议,我方主张20年周期足额赔付,保险公司仅认可短期部分赔付。
针对以上争议,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精准制定维权策略,逐项突破维权难点。首先,依法确认长期护理期限,援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结合伤者六级伤残、终身无法自理的不可逆伤情,充分论证20年护理期限的合法性、合理性,彻底推翻保险公司短期赔付的抗辩理由。
其次,全方位举证击破赔偿争议。团队搜集深圳本地司法判例、护工市场收费标准、正规护理机构服务报价,充分佐证175元/天护理费标准的合理性,结合80%护理依赖比例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同时,依托司法鉴定报告、医院康复诊疗医嘱,详细证明后续康复治疗的必要性,依据残疾辅助器具更换周期、维护成本,论证20年长期赔付的合理性,全面厘清赔偿范围。
同时,团队系统梳理全部证据材料,整理提交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全套诊疗病历、医疗费票据、护工用工凭证、误工证明、赡养证明、辅助器具评估报告、保险单等完整证据链,确保各项赔偿主张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法律依据确凿,为庭审胜诉筑牢基础。
一审庭审中,团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清晰阐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逐一驳斥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完整还原伤者全部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全盘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依法作出一审胜诉判决。保险公司不服一审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试图缩减赔偿金额。
团队积极应对二审诉讼,全面复盘案件材料,逐条拆解保险公司上诉理由,撰写专业答辩状,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逐一推翻其错误主张。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无误、法律适用准确,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最终累计获赔229万余元,核心赔偿项目完整:20年定残后护理费113万余元、六级伤残残疾赔偿金86万余元、后续康复治疗费4.5万元、20年残疾辅助器具费5.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6万元,及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合理损失,抵扣垫付费用后,最终赔付2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团队全程跟进,确保赔偿款项足额到账。
足额的赔偿款有效保障了郑女士后续终身护理、康复调养与家庭生活开支,极大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郑女士及家属对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的专业素养、办案效率、服务态度给予高度赞扬与由衷感谢。本案中,团队精准适配深圳本地裁判标准,成功破解六级伤残长期护理足额赔付难题,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