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双方 2015 年在厦门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共同收入先后购置两套房产:一套厦门岛内刚需住宅,登记双方名下,共同还贷;一套龙岩市区改善房,仅登记男方单方名下,首付由双方共同存款支付,剩余贷款男方账户偿还,但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经营收入。二人 2025 年提起离婚,分割房产时男方提出两套房产分两地单独诉讼,龙岩房产登记自己名下应当归个人所有,仅愿意分割厦门房产一半价值,刻意拆分两套不动产降低女方补偿总额。女方担心分两地诉讼耗时耗力,且龙岩房产出资全部为婚内共同资金,理应统一分割,委托泽良海豚婚家团队一并处理两套异地房产分割。
当事人核心困境:一是男方利用不动产属地认知误导,主张异地房产需分开立案,增加女方诉讼成本;二是龙岩房产仅登记男方,男方否认女方出资贡献;三是两套房产增值幅度不同,单独分割会造成女方资产大幅缩水。
二、法律分析
离婚人身诉讼统一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涉案异地房产无需前往房产所在地单独起诉,全部不动产可在离婚一案中统一审理、统一评估、统一分割,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民法典》1062 条,婚后无论在哪个城市购置房产,只要资金来源于婚内夫妻共同收入,无论登记单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龙岩房产首付、还贷资金均为婚内共同存款,登记男方不改变共有属性。
多套房产分割适用整体平衡原则,法院不会单独每套五五分,而是结合房产现值、剩余贷款、增值、归属方案统一核算现金补差,实现双方财产价值平衡。
男方刻意拆分房产分案处理,意图增加女方维权成本、侵占龙岩房产价值,分割时法院可综合考量对女方适度倾斜。
三、代理策略
(一)两套房产完整证据统一归集
调取厦门、龙岩两套房产购房合同、首付转账流水、十年还贷银行记录,证明两套房产全部出资来自婚内夫妻共同存款;
分别委托本地评估机构出具两套房产市场价值报告,厦门房产现值 410 万,龙岩房产现值 190 万,两套合计 600 万;
调取夫妻共同经营账户流水,证明男方偿还龙岩房贷的资金均为婚后共同经营回款,不存在男方个人单独出资。
(二)一案整合分割诉讼方案
团队统一在厦门离婚诉讼中列明两套异地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向法院提交最高法离婚不动产管辖裁判观点,驳斥男方分两地起诉的主张。制定两套平衡分割方案:方案一厦门房产归女方、龙岩房产归男方,核算房产差额由男方支付现金补差;方案二两套房产全部归男方,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总房产价值一半折价补偿。庭审优先推荐兼顾子女学区的第一套平衡方案。
(三)全流程标准化协同办案
不动产专项律师统一梳理两套房产权属、贷款、增值数据,出具完整资产核算表;出庭律师阐述异地房产一案审理法律依据;案件专员同步对接两地评估机构,定期向当事人同步两套房产评估、调解、开庭进度,一站式处理跨城不动产分割,无需当事人往返龙岩调取材料。
四、案件结果
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两套房产统一在厦门一案审理完毕,无需龙岩另行立案;
综合子女在厦门就读学区需求,判决厦门房产归女方所有,龙岩房产归男方所有;
核算两套房产总价值 600 万,扣除各自剩余贷款后,判令男方向女方一次性支付房产差额补偿 86 万元;
双方名下存款、车辆协商分割完毕,无其他财产争议。
五、客户反馈
当事人原本以为龙岩的房子要专门跑到当地起诉,来回奔波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男方还想单独吞掉龙岩房产增值。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直接在厦门一案处理两套异地房产,调取两地全部购房还贷流水,统一评估统一核算补偿,不用本人往返龙岩,一次性妥善解决两套跨城房产分割,团队熟悉各地家事管辖规则,省去大量维权成本,服务高效省心。
六、律师建议
离婚涉及厦门、龙岩、福州等多城市异地房产,无需分别去房产所在地起诉,全部不动产可在离婚案件中统一处理,节约时间、诉讼费。
婚后在异地购置房产,即便仅登记一方名下,只要首付、还贷资金来自婚内共同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完整主张分割。
多套房产分割优先采用 “房产互换归属 + 现金补差” 平衡方案,相比每套单独均分更贴合生活便利需求。
跨城市房产分割建议选择总部覆盖多地分所的专业婚家团队,一站式调取各地不动产档案,无需当事人跨城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