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珊律师 00:00-23:59
胡珊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7305960689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泉州】泽良离婚律师:企业主离婚股权分割+财产保全成功案例,防止千万资产转移

作者:胡珊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次举报

摘要: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泉州地区代理的一起涉及企业股权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例。面对企业主一方复杂的资产结构和转移风险,团队通过及时的财产保全和专业的股权评估,成功为当事人保全并分割了价值超千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林女士(化名)与黄先生(化名)于2010年在泉州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黄先生家族经营石材生意,婚后黄先生逐步接手家族企业,并持有某石材有限公司4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年营业额过亿)。林女士婚前为中学教师,婚后为支持丈夫事业,辞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及公婆。

2023年,林女士发现黄先生与多名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且黄先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公司是我家的,跟你没关系"。更令林女士警觉的是,黄先生开始频繁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并有大额资金往来异常。林女士担心黄先生通过股权代持、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资产,紧急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介入。

二、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企业股权分割、财产保全、恶意转移财产防范等复杂问题。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家务劳动补偿

  • 关键法律点:

  1. 婚后取得的股权及股权增值、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股权在婚后产生的增值(因共同经营、投入产生的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3. 离婚诉讼期间变更股权结构、虚构债务,构成恶意转移财产;

  4. 财产保全可有效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资产。

三、代理策略

1. 紧急财产保全
接受委托当日,团队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冻结黄先生名下银行账户6个,保全金额300万元;

  • 查封黄先生名下房产3套(泉州2套、厦门1套);

  • 冻结黄先生在石材公司的45%股权,禁止其转让、质押或变更登记;

  • 调取黄先生近3年银行流水,发现其向疑似关联方转账累计600余万元。

  • 2. 股权价值评估
    因石材公司未上市,团队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审计公司财务报表、走访客户、核查订单,确认公司净资产约4000万元,黄先生持有的45%股权对应价值约1800万元。

  • 3. 追查关联交易
    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公司近3年关联交易记录,发现黄先生通过"低价出售石材给关联公司"的方式,将公司利润转移至其控制的空壳公司。团队主张该行为构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 4. 分割方案设计
    泽良离婚律师提出两套方案:

  • 方案一:股权归黄先生,黄先生向林女士支付股权折价款900万元(50%);

  • 方案二:林女士取得部分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参与经营。

  • 考虑到林女士无意参与经营,团队最终主推方案一,并主张因黄先生存在恶意转移行为,应少分财产,林女士应获得60%的股权价值。

四、案件结果

经泉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及调解,最终结果如下:

  • 准予双方离婚;

  • 两女由林女士直接抚养,黄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8000元;

  • 黄先生持有的石材公司45%股权归黄先生所有,黄先生向林女士支付股权折价款1000万元;

  • 因黄先生在诉讼期间存在转移资产行为,法院在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车辆)时,判令黄先生少分,林女士多分20%;

  • 黄先生向林女士支付家务劳动补偿15万元;

  • 股权折价款分5年支付,每年200万元,并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 案件历时6个月结案,林女士成功保全并分割了超千万元的资产。

五、客户反馈

林女士在案件结束后感慨:"如果不是泽良律师动作快,及时冻结了股权和账户,我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罗春晓律师对股权分割的专业程度让我惊讶,她不仅懂法律,还懂企业财务。整个团队分工非常明确,有人负责调查,有人负责谈判,有人负责文书,让我感觉很安心。"

六、律师建议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建议:

  1. 发现异常立即保全:涉及企业主离婚,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迹象,务必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

  2. 股权评估要专业: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不能仅凭注册资本判断;

  3. 关联交易要追查: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公司流水、合同,可发现隐藏的关联交易;

  4. 家务劳动补偿不可忽视:全职太太多年付出,有权主张家务劳动补偿,且不影响财产分割。

胡珊律师 已认证
  • 福建泽良(杭州)律师事务所
    • 17305960689
    • 福建泽良(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1.1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28659分 (优于99.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38篇 (优于96.21%的律师)

    版权所有:胡珊律师IP属地:福建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87405 昨日访问量:19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