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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事故,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律师推翻“故意肇事”虚假说辞,力克保险拒赔,意外身故足额获赔93万

作者:陈小云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3日分类:团队亲办案例浏览:24次举报

2024年1月,杭州萧山区市民何先生自主投保百万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额100万元,保险合同真实有效。2024年3月,何先生正常驾车出行,途中遭遇突发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不幸身故,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原本安稳的家庭瞬间陷入破碎,家属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悲痛与经济压力。

事故善后结束后,家属依规向保险公司申请百万意外身故理赔,却遭遇保险公司恶意拒赔。保险公司无端揣测事故性质,捏造“当事人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理赔”的虚假理由,同时声称当事人出行场景存在高危风险,属于免责赔付范畴,直接拒绝足额理赔,仅愿意协商赔付42万元。42万元的低额赔付,远远无法覆盖家庭长期生活、子女抚养、老人养老的各项开支,严重损害家属合法权益,理赔协商彻底陷入僵局。

家属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交涉,始终无法推翻对方的拒赔结论,维权屡屡碰壁、身心俱疲。在多方咨询对比后,家属慕名委托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全权处理本案维权事宜。

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介入后,第一时间复盘事故细节、核查保险投保流程、逐条拆解免责条款,精准指出本案核心突破口:保险公司主张的“故意肇事、高危出行”免责事由,无任何实质证据佐证,且未依法履行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拒赔行为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存在极大维权空间。专业的研判结果,彻底打消家属的顾虑,全力配合团队推进维权工作。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精准施策、靶向击破:

第一、从法律层面击穿免责漏洞。团队援引《保险法》第十七条及最高法保险司法解释,明确保险人对免责条款负有法定提示、明确说明义务,无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投保人的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本案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已对相关高危免责、骗保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解读,无权以此拒赔。

第二、从事实层面推翻虚假说辞。团队结合交警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记录、事故监控视频、抢救记录等全套证据,证实本次事故为意外突发交通事故,不存在主观故意、人为制造事故的情形,保险公司“骗保、故意肇事”的说法纯属主观臆断,无任何事实依据。同时证实当事人正常合规驾车出行,不属于高危免责场景。

第三、固定完整理赔证据链,佐证事故属于保险约定意外身故理赔范围,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应当依约承担全额理赔责任。

庭审调解过程中,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严谨的法律论证、完整的证据链条,让保险公司的无理拒赔理由无处立足。在法院居中调解下,保险公司主动撤销全部拒赔异议,认可我方全部维权主张。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一致: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家属93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相较于初始42万赔付方案,为家庭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足额的理赔款,极大弥补了家庭失去经济支柱的损失,为家属后续生活、养老育儿提供了稳定保障,让不幸的家庭获得一丝慰藉。本案的成功维权,有力规制了保险公司滥用免责条款、恶意拒赔的不当行为,彰显了司法公平与专业维权的价值。

泽良律所全晟交通团队,深耕浙江交通与保险法律实务,专注保险拒赔、意外险理赔纠纷、交通身故疑难维权案件。如您在杭州、浙江遭遇保险无理拒赔、理赔金额过低、维权受阻等问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一对一案件诊断与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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