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当事人郑女士(化名)与丈夫吴某2015年结婚,婚后吴某长期沉迷赌博,多次对郑女士进行人身威胁,甚至扬言"如果你敢离婚,我就杀了孩子然后自杀"。自2015年底女儿出生后,郑女士携子回娘家居住,分居已超七年。2024年,郑女士委托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海豚婚家团队泽良婚姻律师,要求快速判离、争取两名子女抚养权并确保人身安全。
办案难点
人身安全风险极高:吴某性格极端,蹲守郑女士公司、爬窗入室、踹门恐吓,当事人不敢与对方直接接触;
赌博恶习举证难:吴某的赌博行为多为现金或私下转账,缺乏直接的书证;
精神恐吓是否算家暴:虽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但长期威胁、跟踪是否构成《反家庭暴力法》所指家暴,认定标准模糊;
被告极端抗拒出庭:吴某拒绝配合任何诉讼程序,试图以"不到庭"拖延离婚。
泽良团队办案思路
多维度证明感情破裂:收集吴某微信聊天记录、亲友证言、借款记录、催债信息,证明其长期沉迷赌博、拒不改正,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同时提交分居满七年的租房合同、子女入学记录、邻居证言,构成"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定事由;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整理吴某威胁杀子的录音、监控片段、报警记录,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吴某接近郑女士和孩子;
构建精神暴力证据链:主张吴某的蹲守、爬窗、踹门、恐吓行为构成《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所指"精神控制与恐吓",作为感情破裂的紧迫性佐证;
争取子女抚养权:提交郑女士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评估、父母协助抚养承诺书,证明两名子女长期由女方及外祖父母实际抚养,情感纽带稳固,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推动调解结案:申请法院调解程序,避免开庭对峙,实现"零接触离婚",降低安全风险。
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准予离婚;
两名子女由郑女士直接抚养,吴某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自愿约定);
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务,各自债务自行承担;
吴某未出庭,调解书送达即生效,郑女士实现"零接触离婚"。
法律要点与结语
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离婚事由,无需对方同意;赌博恶习需证明"屡教不改",可通过持续性消费记录、催债信息、亲友证言等间接证据认定;精神恐吓、跟踪、威胁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但可作为"感情破裂"的佐证;在对方极端抗拒时,优先选择调解结案可避免对抗风险,实现"安全离婚"。泽良婚家团队在家暴离婚、人身安全保护令、抚养权争夺领域拥有丰富的案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