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德化某陶瓷厂,老林做施釉工十一年。2024年8月,车间内粉尘浓度过高遇明火发生闪爆,老林面部、双手及前胸被严重烧伤。送医诊断:全身烧伤面积达25%,其中深二度烧伤15%,三度烧伤5%,需多次植皮及康复治疗。
单位推诿:是设备厂家的责任
住院三个月,老林经历了四次植皮手术,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双手功能严重受损。陶瓷厂老板来了一次,扔下两万块钱:“这是机器质量问题,你找设备厂家去。”设备厂家在外省,电话根本打不通。老林妻子跑断了腿,一分钱赔偿没要到。
找到泽良工伤律师时,老林满脸疤痕,说话都困难:“律师,我这张脸还能不能要回来?”
锁定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受第三方因素影响
泽良律师接案后明确告知:工伤认定看的是“因工作原因受伤”,无论事故原因是设备质量问题还是其他第三方因素,都不影响工伤性质。老林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陶瓷厂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律师指导老林妻子收集证据:工资银行流水、工牌、工作群记录、事发当天的派工单、同事证人证言。同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申请调取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定“车间粉尘浓度超标、设备缺乏防爆装置”,这份报告成为证明“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证据。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024年9月,泽良律师向德化县人社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陶瓷厂仍辩称“设备质量问题”。律师在意见书中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不追究事故原因,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就应认定。人社部门采纳律师意见,10月作出工伤认定。
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面部大面积疤痕、双手功能障碍,评定为六级伤残。
赔偿计算:未参保单位全额承担
泽良律师计算全部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为10个月社平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为40个月社平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后续植皮及康复费、面部整形费等。因陶瓷厂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
同时,律师主张后续治疗费:老林面部和双手需多次植皮、激光治疗,预估未来五年医疗费数十万元。律师与医院沟通,出具详细的后续治疗方案和费用预估。
劳动仲裁阶段,陶瓷厂起初仍以“设备厂家责任”推诿。泽良律师当庭出示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事故调查报告、工资流水,完整证据链证明陶瓷厂法定责任。2025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陶瓷厂一次性支付赔偿近百万元。
老林拿到赔偿款后,第一件事是去做了第一次面部修复手术。他说:“这张脸虽然回不去了,但日子还能过下去。”
泽良工伤律师,深耕福建工伤法律实务,以专业守护劳动者权益。如您在福建遇到工伤难题,欢迎联系泽良律所,获取免费初步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