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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推荐中国权威保险律所——泽良律师事务所:重疾险案析丨确诊浸润性肺腺癌,未如实告知被拒赔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1次举报

确诊浸润性肺腺癌,未如实告知被拒赔,泽良高效调解助赔43万余元!

泽良律师事务所——CCTV官方推荐保险律所。我所保险拒赔事业部,专攻全国保险拒赔,目前直管及协作总人数已超300人,先服务后收费、零成本负担模式,垫付差旅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保险纠纷案件。

泽良所只为投保人、受益人维权,不忘初心坚持普法,每年免费在互联网解答超过12万起的理赔纠纷,累积办理保险纠纷胜案5000余件,迄今为止零投诉率。团队熟知全国各地司法实践,所有拒赔类型均有胜诉案例,已成功覆盖全险种的拒赔类型的“大满贯”胜诉经验。

立足专业,泽良律所深度研究了全国范围内的保险纠纷案例,并出版了保险拒赔领域唯二的专著《保险拒赔诉讼实务》《保险拒赔诉讼实务II》,经办案件多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频繁播出泽良经典胜诉案例。《人民日报》《经济观察报》《福建日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多次上线保险拒赔事业部律师专访、案例专访。

案件背景

2024年1月,X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本人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希望通过保险为自己和家人增添一份健康保障。

然而,命运弄人,投保后半年内,X先生不幸被确诊为肺浸润性肺腺癌。

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本以为能通过保险缓解经济压力,但等待他的却是一纸冰冷的拒赔通知。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X先生在投保前的体检记录中曾查出肺部结节,但未在健康告知书中以书面形式申报这一异常,因此认定其违反合同条款,拒绝赔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强调,健康告知要求以书面申报为准,任何口头沟通均不能作为履责依据。尽管X先生多次强调投保时已向业务员说明病史,且得到“不影响投保”的承诺,但因缺乏白纸黑字的证据,维权陷入僵局。

委托泽良

收到拒赔通知后,X先生倍感无助。高额的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支出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保险公司的拒赔无异于雪上加霜。在反复沟通无果后,X先生委托泽良律师事务所介入案件。泽良律师分析发现,保险公司单方面以“未书面告知”拒赔存在争议:

其一,健康告知条款作为格式合同,若保险公司未明确向投保人解释“必须书面申报”的义务,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加重消费者责任;

其二,投保过程的录音录像及电子操作记录中,可能留存业务员已知晓病史却仍承保的关键证据。

最终结果

通过泽良律师的积极举证和法律论证,最终说服保险方以九折快速调解,助力获赔431350元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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