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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案件】七级伤残,团队助伤者获236万赔偿款,并一次性支持20年辅助器具!

作者:刘则通律师时间:2024年08月28日分类:团队亲办案例浏览:85次举报

案件背景  

2021年1月9日中午,31岁的康女士在道路上行驶时,与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后经送医治疗。

虽无生命危险,但是康女士全身上下,多达二十余处骨折伤情,分别构成右股骨开放性骨折、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等严重伤情,在左小腿截肢术后,康女士被评定为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

选择委托 

2021年12月初,我们团队接到康女士的咨询,了解伤害发生经过后,我们团队理赔顾问详细解答案件的处理流程,耐心解释找谁赔偿、怎么索赔等问题。

很快,康女士及其亲属就来到了我们团队办公室,在一番详细的沟通后,康女士一家决定让我们团队帮助他们处理后续理赔事宜。

处理流程 

案件分析 」

接受委托后,我们团队立即成立工作小组就案件处理详细进行分析。

首先,是赔偿标准问题。本案的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均为漳州地区,但我们团队在仔细分析过案件材料后,决定以更高的厦门标准起诉,为康女士争取更为高额的赔偿。

此外,辅助器具的赔偿年限问题一直是交通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本案中,康女士的辅助器具配置期限被鉴定为从定残之日起至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平均寿命。然而,即使有了鉴定机构的专业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大部分法官也仅会酌情判决五至十年的配置期限。

基于此,我们团队成立交通案件理赔小组,职责分明,各小组互相配合推进赔偿。

 具体推进 」

考虑到这些难题后,我们团队派出专员,走访事发现场,调取案发视频录像,同时积极前往医院,调取住院治疗的整套材料,包括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接着细心指导康女士开具各项赔偿证明、引导打印正式发票。

针对赔偿标准的问题,我们团队亦详细指导康女士搜集结婚证、房产证、在校证明、租房合同以及微信消费记录等证据,一次证明康女士及其亲属在事故前经常居住地为厦门,赔偿标准应当适用厦门城镇标准。

同时,我们团队也对案件进行了全方面的准备。针对辅助器具赔偿年限的问题:

首先,我们团队大量地检索了类似案例,并向法院提交大数据检索报告;其次,针对辅助器具的赔偿年限问题,我们团队对法条要件进行了详细的拆解、论述,并结合本案事实论述,做到有理有据;

此外,我们团队从事实及情理上对康女士的伤情问题进行阐述,引起法官重视;

最后,对被告公司的企业信息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向法官强调告曾被列入执行名单中,履约能力存疑,未来是否还继续经营未可知,应当支持一次性判决,以此保障康女士的权益。

完美收官 

2022年11月30日,经过我们团队的不懈努力,法院最后判决被告承担康女士损失高达236万元的赔偿责任,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法院一次性支持了康女士20年的辅助器具费用。

从接案,到调查核实,案件经过调解沟通,最后庭审阶段的据理力争,我们团队再次以专业及用心,为康女士争取到满意的赔偿款,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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