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嘉薇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取保候审,法院阶段时被告人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本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查阅案件材料之后,提出被告人系从犯、成立自首,自愿缴纳罚金,主动退赃等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检察院在开庭时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开庭之后经过本律师与检察院及法院的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经过本律师的辩护,有效的为委托人减少了一年六个月的刑期,委托人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