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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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发布者:陈嘉薇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取保候审,法院阶段时被告人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本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查阅案件材料之后,提出被告人系从犯、成立自首,自愿缴纳罚金,主动退赃等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检察院在开庭时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开庭之后经过本律师与检察院及法院的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经过本律师的辩护,有效的为委托人减少了一年六个月的刑期,委托人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陈嘉薇律师,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离婚、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320********5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