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处理一个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接受委托前,当事人一直告诉我有借条,借条上有约定的月息1.5,本来按照正常思路去操作,但当我拿到借条的时候,发现仅有借款的事,并未约定利息。这样的话该如何主张利息呢,毕竟借款已经两三年了,这个利息的数额也是蛮大的。我开始让当时人查询以往的聊天记录、转款记录。终于在银行转账记录中发现了一笔巧妙的转款,刚才是按照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一分五计算的一年的利息。我从三个方向来主张:一、寻找当时借款的中间人作证是有口头约定月利息一分五的;二、结合曾经支付的金额刚好是一年的利息;三、通过借款人与出借人并不是太熟,通过中间人认识,出借人不可能将一笔大额资金无息借给借款人使用两年。
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方观点,认定口头约定的利息有效,并支持了我方当事人按月息一分五计算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