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伟峰律师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7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嫌疑人郭某某在他人的蛊惑下参与诈骗行为,通过微信网络平台假意卖茶叶,收到钱后就拉黑买家,后本案案发,其他嫌疑人均判刑有期徒刑不等(含未成年人)。本律师介入后了解到郭某某系未成年人,且受人蛊惑,悔罪意识强烈。遂与检察院反复沟通,并退赔所得赃款,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后在律师、社工、检察院的论证下,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对郭某某相对不起诉。现郭某某考验期满,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2、本案中,郭某某系未成年人,家庭贫困,本律师了解到后曾与检察院沟通,愿意减免其律师费,并愿意垫付其应当退赔受害人的非法所得,获得了检察院的高度赞扬,但家属最终克服困难,主动退赔,均为本案最终取得圆满结果夯实了基础。
3、在论证会上,本律师建议郭某某对法律心存敬畏,对社会心存感恩,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