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伟峰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23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如今,“海外代购”已成为我们不用出国门就能买到进口货品的购买渠道之一,但“代购”也不是“万物皆可代”,比如我国明令禁止的“违禁物”。
2020年5月29日,被不起诉人李某与朋友经商议,通过网络以人民币2400元的价格从印度卖家处购得莫达非尼8盒,并提供其朋友的住址和被不起诉人李某的姓名、手机号作为收货人信息。2020年7月6日,公安人员在其朋友暂住地将其抓获,并查获两人购买的从印度寄出的包裹,内有白色圆形药片共计400粒(净重109.33克)。经鉴定,缴获的涉案毒品检出莫达非尼成分。
李某家人找到陈伟峰律师后,将此事全权委托于陈律师,经过陈律师近三年的努力,2023年4月终于等来了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陈伟峰律师提醒您:许多人对毒品的认识还停留在鸦片、海洛因、冰毒、K粉等传统毒品上,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是前所未闻,但不管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基于治病、健身、减肥等动机,都需谨记:海外购物有风险,下单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