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伟峰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20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海某仓储物流公司在为客户保管货物期间,由于失火造成客户存储在该公司价值六百余万元货品全部烧毁,客户对该货物投保,厦门某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进行了赔偿,后该公司以代位求偿权为由起诉上海某仓储物流公司。陈伟峰律师作为上海某仓储物流公司的委托律师,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后,几经研究,提出管辖权异议,最终对方撤诉。
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可以在赔偿金额的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什么是管辖异议?
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
提出管辖异议有什么作用?
首先是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取证时间。
有些案件案情复杂,需要花较长时间进行调查取证,但法院为节约审判成本和时间,往往不愿意给予被告较长的准备时间。相比在起诉前已经有足够时间准备的原告而言,被告的准备时间往往不够的。
其次是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裁决地。
基于不同法域和裁判机构的规定不一,相同的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管辖异议书的作用已经大大超越了程序的层面,巧妙地运用这种文书,往往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意想不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