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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仅仅是LOGO

发布者:徐德炎律师|时间:2017年11月30日|分类:知识产权 |641人看过


一提到商标,一般人的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就是一个图标,即人们通常所说的LOGO。比如:说到别克汽车的商标,可能马上想起它的三盾标志;说到阿迪达斯的商标,可能马上想到三条斜扛的标志;说到李宁的商标,可能马上想到由L演变出来的旗帜标志……等等。很多人申请注册商标时,甚至认为注册的商标就应该是图标、图案,而不是文字或其他。实际上,可以注册成商标的要素很多,按商标法的规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现就常见的商标注册类型,简要介绍如下:

1、汉字商标,如“光明”牛奶、“美的”电器等。汉字商标的优点在于易认易记,非常适合于在国内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但是,对出口的商品,则不太适合。

2、英文商标,如“NOKIA”手机、“TOYOTA”汽车等。英文作为国际通用的语言,适用的地区非常广阔,因此,如果要打开国外市场或将企业国际化,则必须要使用英文商标,目前,国内很多出口型企业已拥有自已的英文商标,如联想的“Lenovo”。

3、数字商标,如“555香烟。对于单纯的数字商标,申请时最好能重新设计一下,否则,可能会被认为缺乏显著性,进而驳回。

4、图形商标,如前文所述的,别克汽车的三盾标志、阿迪达斯的三条斜扛标志等。图形商标的优点在于直观且可不受语言文字的制约,不论在使用何种语言文字的国家,商品的消费者只需看图即可识牌。但是,单纯的图形商标在不同的语言国度里,又不易于呼叫,不便于广告宣传,影响商品的销售。

5、组合商标,即文字、图形、颜色或其他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成商标,如“摩托罗拉MotorolaM图”商标。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便于呼叫等优点。但是,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必须协调,否则,会让消费者产生混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由于上述商标的自身各有优缺点,故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根据实际状况选择注册某种类型的商标。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是只拥有某一种类型的商标,而是开始拥有各种类型的商标,以方便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来调配使用某一商标或某几个商标,从而,真正实现商标推广商品、提高商品知名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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