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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作者:梁菁华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2次举报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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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菁华,女,广东朝纲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多年来致力于法律理论的研究与实务实践,潜心于崇高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清远
  • 执业单位:广东朝纲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820********3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