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 由 | ||||
案 号 | ||||
告 知 事 项 |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3、诉讼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 |||
送 达 地 址 | 当事人 | |||
送达地址 | ||||
电话(手机) | 邮编 | |||
其他联系方式 | ||||
当 事 人 确 认 |
我已经阅读了(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有效的。
当事人(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