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薇律师
宋薇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吉林-白山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吉林省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者:宋薇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28日 4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吉林省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吉林省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吉林省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0元,减半收取50.00元,由原告承担。


宋薇律师,吉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执业于吉林连星律师事务所民盟吉林省委法制专委会委员;吉林省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一期营员;吉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白山
  • 执业单位:吉林连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20620********1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