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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神药变毒药 还要花钱买解药!

发布者:康欣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广告宣传 |312人看过

在你的印象中

  在集市、天桥、火车站

  是否经常有身穿民族服装

  叫卖号称能治疑难杂症

  和包治百病“神药”的人

  又或者是张贴的各种“神药”小广告

  然而

  你是否想得到

  除了卖假药以外

  这其中竟然还隐藏着更可怕的陷阱

  案例

  安顺籍人员罗某、潘某、詹某自2020年6月以来,在余庆县新农贸市场、遵义市苟家井菜市场等地,张贴销售药酒的小广告,号称免费试用,将目标定为分辨能力不高,又有求医需求的老年人。他们身穿少数民族服饰,主动向老年人介绍药酒有奇效,能够治疗老年人的病症,待老人试搽药酒、吃了药丸之后便威胁、恐吓老年人,称其使用的药物为毒药,如果“不搽解药水就会烂手烂脚”,而解药水需要花钱向其购买。受害老年人受到胁迫,出于恐惧被迫购买所谓的“解药水”,而“解药水”的价格不菲,高达300-600元不等,其中遵义市苟家井菜市场的一名受害人就花5000元购买了所谓的“解药水”。

  至案件破获时,罗某、潘某、詹某等人在余庆县新农贸市场敲诈勒索所得共计8000元,罗某在遵义市苟家井菜市场敲诈勒索所得5000元。在公安机关询问中,他们承认所谓的药酒是在散酒店购买,药丸其实是六味地黄丸等,草药是在药材市场买的一些药材,而所谓的“解药水”则是盐水。另经核实,这三人也不是少数民族。

  裁判结果

  该案经余庆法院依法审理认为,罗某、潘某、詹某某三人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贵州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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