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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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 拘役4个月

发布者:康欣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65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

    妨害公务主要侵犯的客体比较特殊: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所以很多时候无法谅解,自然量刑也会相对较重。

    本案也是遇到相同的情况,2名受伤警官不愿意谅解,但是最后通过多次沟通在开庭前还是在律师的大量工作下给予了谅解,最后本案获得4个月拘役,家属也表示非常满意,送了一面锦旗。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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