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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替子女讨债能否中断时效

发布者:崔彬彬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527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父母替子女讨债能否中断时效

民法典规定,父母如果受子女的委托,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受子女的委托,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而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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