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俊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正讼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行贿罪

发布者:聂俊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153人看过


1. 法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2. 立案标准: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于行贿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构成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