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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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

发布者:聂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1日|分类:法律顾问 |3867人看过


我们直接进入正题,普通的民商事案件一般的开庭流程(简易版)如下:

一、正式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1、进入法庭内,原告、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第三人等的席位都会明确标明,务必看清楚后再落座;

2、正式开庭前,书记员会核实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并核对身份信息,基本都要求出示证件,如身份证、律师证等。

3、书记员会宣读法庭纪律、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或书记员等的回避。

 

二、法庭调查:

1、原告明确诉讼请求,简述事实与理由。一般为宣读起诉状的重点内容,此时如果诉讼请求有改动,可以及时提出并请求法庭记录;

2、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简要发表答辩意见;

3、证据质证

(1)原告先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一一列举证据并说明证明内容。建议起诉前制作清晰的证据目录,方便举证环节的说明与记录。被告针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2)后,被告举证,原告对此发表质证意见。

4、法庭根据事实调查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发问,当事人应当进行直接明确的回答,不要顾左右而言他,确不知情的可以如实回答不清楚。

5、法庭调查结束,法官归纳争议焦点。

 

三、法庭辩论

1、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和事实与证据进行辩论,顺序为先原告,后被告,再互相辩论。

2、聘请律师的,一般由律师进行意见的发表,效果更佳;

3、法庭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四、询问调解意向

法庭询问有无调解意向和调解方案,此时各方若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庭会在对案件进行评议后依法、及时判决,通常是择期进行宣判或者直接邮寄判决书。

注:有很多情况下在开庭之初法官就会询问各方调解意向,此时一般都难以达成一致。实践中有很多最初不同意调解,而在经过复杂的开庭流程后,双方又愿意各退一步的情形,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五、确认笔录并签字

最后由各方当事人阅看笔录并签字。看笔录时,重点看自己陈述的重点部分有没有被记录或记录有无歧义,若存在问题可以及时反映给书记员。注意笔录的每一页都需要签名,并在最后一页签名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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