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特别提示:
在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中,当事人拥有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建议的机会,这也是争取缓刑的好机会。此时,控辩双方处于协商状态,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较一般情况更受控方重视,容易被采纳。因而此时,辩护律师可以在说明当事人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不大,有从宽情节的基础上,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而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所以,辩护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一旦被检察院采纳,最终被法院采纳的概率也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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