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会对所有当事人依法进行传唤,如果当事人经合法传唤仍然拒不到庭应诉,也拒不提出证据、提出质证,导致法院对案件缺席审理的,所有的不利后果由不到庭的当事人自行负责。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因为对方躲避消失而放弃自身正当权利的主张,民事诉讼程序也是保护债权人的,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维护自身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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