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起诉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暴风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和相应诉讼支出5万元。
暴风公司在其经营的“暴风看电影”网站提供了使用“极轻模式”播放来自其他网站视频,使得网络用户不必跳转至视频来源网站,则可以在暴风网页面完整观看来源于“腾讯网”、“迅雷看看”的视频。
腾讯公司诉称,暴风网的视频播放功能中的“极轻模式”,具有深度链接腾讯网的功能。“极轻模式”在未支付相应对价的情形下有效提高了暴风网的浏览量,使其商业价值也获得提升。
腾讯公司认为,暴风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暴风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暴风公司辩称,腾讯网是一个提供在线视频点播服务的网站,而暴风公司所经营的“暴风网”则是一个为视频点播服务网站提供聚合入口的网站,各自经营的业务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用户在使用“极轻模式”时,腾讯公司页面内播放器、片头广告获得充分还原,腾讯公司的商业目的和权利得到了完整充分的保障。而且,“极轻模式”提供的是相当于深度链接的行为,而非直接提供作品。请求法院驳回腾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暴风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了深圳腾讯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腾讯提出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腾讯网上提供了39部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务,需要为视频提供服务器予以存储、宣传推广等一系列经营活动。暴风公司在本身并未承担涉案视频经营成本的前提下,仍对涉案视频予以利用,采用“极轻模式”播放涉案影片,使本应在腾讯网观看涉案视频的用户,成为在暴风网页面观看涉案视频的用户,该行为具有“不劳而获”的特点。
虽然暴风公司主张“极轻模式”是一种插件,但其使用该插件在暴风网播放涉案视频的行为已经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超出了为实现互联网发展需要的适当限度,应当认定为具有主观过错。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暴风公司立即停止采用“极轻模式” 屏蔽腾讯公司的网页内容及“跳过广告”按钮,播放来自腾讯网的涉案视频的行为;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