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就是“只有法令是不会自己就发生效力的”。
中国人缺少的就是对法律的敬仰,一部通过民意制定的法律,如果没有人去实实际际的遵守,没有人去实实际际的履行,那么这部法律不过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人情是对法律的最大破坏,在人情中,把法律说成是死的,是无情的。陷入人情中的人,实际花出去的成本比遵守法律的要大得多,但深陷其中的人,尤如“温水里的青蛙”,毫无知觉。
一个国家的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最有效的手段,法律只要运用好,只要遵守好,带给大众与整个社会的利益是无法用简单的金钱来平衡的。身处其中的人们,在一个尊重法律的社会里,其幸福指数肯定是高的!
但法律如果被人扭曲,被人情蹂躏,那么这个国家的民众尊严必将被强权者无耻的践踏。法律如果被人扭曲,被人情蹂躏,那么这个国家民众的幸福只能化为梦想,这个国家民众拥有的只有悲叹,这个国家的和谐稳定终将是一个只待追寻的遥远!
法律不应该是空文,也不应该是奢谈。法律是可以完完全全行在社会中的行为指引,是一个真正能创建美好的行为指标!法律是信仰也是尊严!
我庆幸我遇到一个好老师,他说:“法律运用得好,就是最好的人情!”,我庆幸我成为了一个法律人,我有机会去践行法律,我有机会去运用法律来为我的当事人维护正义。
然而在这个被金钱腐蚀,有很多人忘却了人性尊严的社会里,我清楚的能认识到维护法律尊严的道路是艰难的,但我相信上帝与我同在,公平公义终会彰显!荣耀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