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美好的,但生活少不了磕磕碰碰,少不了材米油盐,爱情被现实打压时,夫妻双方情感破裂的时候,受牵连还主要是孩子,一般情况下,提出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呢?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做到如下几点: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另外,孩子已满8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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