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学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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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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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发布者:魏学浩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0日|分类:金融证券 |364人看过


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遵循的监管办法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四十一条,分为总则、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及附则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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