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件在仲裁阶段员工没有请律师,所以在仲裁阶段员工只获得经济赔偿金的赔偿,其他赔偿都没有获得支持,到法院一身阶段委托本人作为代理人,本人从专业角度入手,尤其是针对员工佣金问题,结合合同法的规定变更请求数额,把原来当事人的请求由7万直接变更到100多万,而后该案一审二审赔偿数额不断增加,但是最终结果当事人本人和代理人都不满意,因为关于佣金法院不支持按合同法规定赔偿,而法院的理由是否认双方关于佣金的约定属于附条件的约定,这相当于睁着眼睛说瞎话,而后我方就该案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现再审程序已经启动。
这个案件我感受就是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法院的裁判,一定要像一个斗士一样为当事人的利益去争取,去斗争,和对方当事人斗,和法院的错误裁判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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