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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以上在校就读的子女是否父母还要支付抚养费

发布者:胡志海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85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 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 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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