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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运车和重型车司机路怒症发作开斗气车?处理结果来了!

发布者:江芳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470人看过


近日,网上出现一段视频

视频中一辆大型危险品运输车

和一辆重型货车在公路上

斗气开车,追逐竞驶

动作相当危险

交警部门很快便锁定了2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传唤其协助调查。

从重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看到,10月20日,一辆号牌为粤K6***3的重型货车正在S291线茂名市茂南区金塘气站路段以时速60公里左右直行,另一辆号牌为粤K4***5牵引车牵引粤K***5挂车的大型危险品运输车准备左转弯,两车都未相让,最后直行的重型货车紧急刹车减速,才没有发生相撞事故。

直行的重型货车司机邱某认为危运车左转未礼让直行,心中不忿就路怒症发作。在危运车左转成功后,他在后面加速追上,并故意逼近危运车,过程长达几十秒,直至驶到临近斑马线,为了避免撞上正在斑马线上扫地的两名环卫工人,他才减速慢行。

但他的做法,引发了危运车司机的报复,超车后的危运车在前面以S型忽左忽右行驶,在两车道之间穿插,险象环生,最后逼停重型货车,两司机下车理论。

两个司机的斗气行为,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其中一辆危运车辆装载了石油气,假如出现泄露或者爆炸,将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对市民的生命财产来说是一个严重的安全威胁。

司机邱某和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交警部门已对两名司机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图片

路怒开车没有赢家

开车斗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最后只会两败俱伤

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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