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发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的通知
闽公交警传发〔2021〕20号
各交警支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相关数据,现将2021年度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
一、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60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年。
二、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4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39元/年。
2020年各行业平均工资等相关数据,以福建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省内部分地区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闽法明传[2019]357号)规定,厦门、莆田、平潭三地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