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可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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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死刑辩护职务犯罪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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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帮忙打伤工友致重伤,潜逃三年被抓获,经律师工作被判缓刑

发布者:梁可心律师|时间:2017年08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18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2013年3月30日9时许,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某某橡胶机械有限公司职工杨××(另案处理)下班回到宿舍内,将正在睡觉的职工薛××、李二×吵醒,双方发生争吵并推搡。为报复泄愤,杨××纠集正在上班的被告人孟××,各持方形铁管来到宿舍内,被告人孟××对李二×、杨××对薛××进行殴打,致被害人李二×急性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额部头皮裂伤、额顶骨粉碎性骨折、左颞骨骨折、双侧额颞部硬膜外血肿、左侧硬膜下血肿、颅内积气、脑干挫裂伤等。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二×头部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孟××于2016年1月3日在原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行为。

辩护思路:本案中被告人系初犯,一时冲动造成了他人重伤的后果,且潜逃三年。在此情况下,律师积极联系被害人,进行赔偿,对被害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打动被害人家属,双方达成和解。同时在辩护时提出了民间纠纷,坦白、初犯、认罪悔罪等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况下,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事人被释放,进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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