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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涉嫌参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案

发布者:王永远|时间:2021年04月21日|103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某是某某涉黑案共同犯罪成员之一(被告人共计68人),其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在侦查阶段,王永远律师依法接受王某某近亲属的委托,并取得王某某的同意,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

王永远律师通过会见王某某、阅卷、参加庭审,决定为王某某做罪轻辩护,辩护观点大部分得到法院的采纳。

最后被判决如下:王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该判决结果王某某获得了极大的从轻处罚,王永远律师作为辩护人,充分地维护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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