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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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公司法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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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发布者:李艳艳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155人看过

一方出轨后过错方赔偿数额有额度限制

由于《离婚律师》的热播,有些当事人受此影响,认为只要婚姻一方存在过错就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例如一方出轨,另一方要求离婚时,都希望出轨方净身出户作为惩罚,并且搜集到对方出轨的证据,然后就可以此来获取更多的财产,甚至可以让犯错的一方完全“净身出户”,那么在现实的案例中,是否都会如此判决?

实际案例:男女双方5年前结婚,男方为某高校的老师,不久前,以感情不和为由跟妻子提出离婚。后妻子在整理其电脑的时候,发现在他的电脑里,有他跟女学生拍摄的激情“AV”片段。其妻因为丈夫“出轨”提出赔偿要求。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双方房产均分,另外还有13万现金存款,以女9万、男4万的方式得以分配。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像案例中的“出轨”属于第二种,很多地区,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至于所谓“净身出户”的情况,基本没有可能。相比之下,这种情况如果申请婚姻调解对无过错方可能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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