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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律师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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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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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常青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 |56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怎么申请?
离婚损害赔偿申请是由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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