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公交公司诉三亚市公路规费征稽所违法征收案。办理本案时,三亚市的公共交通刚起步,整个城市才几条线路,乘客不多,税费负担过重,每车每月约缴公路建设基金150元,公共汽车经营举步维艰,导致车辆简陋(中巴)、车容破旧、抢客、随意停车、堵塞交通的现象严重。如何才能通告诉讼免除该公司车辆的公路建设基金,为三亚公共交通创造良好条件?该所的征收依据是《海南省公路规费征收办法》,但该法规定有不明确不合理之处,经本代理人充分挖掘街道养护工作由市政部门,而非公路部门进行的事实,最终取得全胜,改写了海南公交发展历史,促使省政府修改了《海南省公路规费征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