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西

高华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广西中心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0783512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协议约定子女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发布者:高华律师|时间:2023年07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 |586人看过举报


一.离婚协议约定子女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1.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费怎么写

1.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费应当写明男方/女方自x年x月x日起按月、季度或者定期向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xx元,然后可以具体写明生活费数额,教育费数额,医药费数额,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时间、方式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西 桂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0783512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9493

  • 昨日访问量

    55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高华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