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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张彦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473人看过

文章来源:江西法院


遇上纠纷要打官司,证据是关键,录音存证是个好主意,那么问题来了......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有法律效力吗?


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八项证据的形式,包括视听资料。


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

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偷录的录音

怎样才能作为合法证据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总体来说

偷录的录音材料

不能违背以下三个特定条件


①不得(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②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③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另外

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

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

以增强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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