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迎春,2009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世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裁。
从事法律工作近20年,不但致力于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更是竭尽全力的将法律与企业管理思想有机结合并灵活运用。在中国远大集团任职期间,主导并全程参与二十余家企业并购重组,设计总金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今天谈的是律师业务和公司法务业务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这个话题其实萦绕了我和我的团队很长时间,未来我们和律师之间法律事务上界限到底在哪里?我们和他们之间工作上联系在哪里?我们未来会走向哪里?这个事情确实困惑了很长时间,我们也在想这个问题。今天就抛砖引玉……做一个深度的思考和讨论,没有谁对谁错,只有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大家的一些实践经验的一些交流。
今天我很荣幸首先由我来分享一下我们团队在远大集团九年的法律实践当中我们一些思考。其实说到这个不能说这个话题不大,也不能说这个话题特别小,但这个话题会使我们首先考虑到了毕竟我们是公司的一员,而我们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务人员,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和公司之间到底处于什么样一个联系和位置,首先得把这个问题阐述清楚。大概在一年多前我深刻的总结和认识到作为一个公司法务和律师之间的区别,我认为他们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走路的方向和起点还不太一样。作为法务来讲,首先应该从运营的角度来考虑和发现法律问题,然后帮助和寻找到解决问题最终还原和帮助运营接着运转。那么作为律师来讲,他更多的是从法律的角度,包括很多案例更为专业,然后总结出来这些点对于运营的影响,他们两个在从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方向上不完全一致,但最终的目标还是为了企业的安全运营。
我们认为现在做一个法务,首先他面临的问题和一个企业面临的问题其实是非常雷同和相似的,现在随着产业不断的在融合,新的领域由于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了商业模式的变化,包括产业模式的变化,就会形成一定的产业趋势。另外我们外部的监管环境,外部的包括一些政治,包括其它方面对企业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因为竞争的原因,因为资源整合的原因,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会产生一些并购,经营者集中。这些诉求都使得企业的运营必须发生效应的变化。还有一个它内在的一个潜能,经过统计,一个企业现在目前为止,很多是因为没有把法律风险防范好,而导致了一些经济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直接导致企业的经营利润下降,也就是说它的竞争力就会下降。
对于法务来讲,首先要有一个内核,得考虑作为法务,我们的导向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行为。我们总结出来,要有一种安全法务精神,我们的目标是安全,是企业运营的安全,但我们手段、方式方法是通过法务艰苦努力的工作,达到这样一个目标。这里面我们在很多次,包括在不同的场合,包括跟不同法务在沟通和交流的过程当中,大家面临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跟运营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往往大家可能认为这是一种特别矛盾的关系,是很难调和的,或者是这个业务人家就想做,我们总是觉得有风险,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单纯的趋附于运营或者因为业务的原因,没有踩这个刹车,将来风险很大,对企业也是损失。
假如说你不随着业务的发展,把运营的问题考虑到,那你在企业当中重要作用,大家认为你是在发展的阻力。后来我们考虑这个事情一定要把企业当中的两类人要做一个目标的共同化转。什么样的共同目标化转?作为法务来讲,一定要有运营的思路。因为运营是一个企业生存的最根本的和最在乎的东西,那如果你不在乎这个,自然你也产生不了更多的价值,你除了产生一个所谓提示风险和安全的价值以外,没有其他价值,不能帮助到企业的发展。如果不能帮助企业的发展,不能跟企业同呼吸共命运,这个企业也许早早晚晚会把我们抛弃掉。
但如果只是我们把运营的事情搞的明白了,我们能够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了,但如果运营的人员,他们的思维里面没有法律意识,这件事情是很难沟通的,事件上的沟通往往无效,不是因为彼此没有交流,而是因为在交流的过程当中,你不了解他说的内容,他不了解你说的内容,所以导致当他跟你谈业务的时候,你不关心不了解,不能跟他产生共性。然后你聊法务工作的时候,他觉得非常枯燥,而且他觉得完全是你的工作,你没必要把这个事情传输给我。
所以要想把最终的目标实现,后来我们总结出来,一个法务首先要有一个安全的目标,这是他本身自然的一个带过来的东西。那么作为运营来讲,首先是要实现他的运营目标,那么我们怎么走到一起呢?我们的法务要懂得运营,我们的运营要有法律意识,他们是这样走过来的,大家都有把对方的目标视同为自己的目标,树立了一个安全运营的目标,那么这个事情就好办了。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在企业里更多的一些商业的模式,包括一些商业上的注意的风险,是我们法务提出来的,那还有很多法律上的风险,是我们运营的人员在跟我们做交易的过程他们提出来的,比如合规类的风险,其实他们在这个行业领域内更懂更了解,会给我们提出来。
当我们坐在一起是帮助他能够在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他的运营目标的时候,我们彼此之间的矛盾就变成了一种互相互助的关系。这是我们法务人员经常用一块黑板总结这样的事情,什么叫企业的运营?企业的运营我们要不要拿着一本书,或者要不要专门去学这样一门课这方面的技术,我们都把它学明白了。等到我们学明白了,其实这个时间也来不及了。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就是空杯理论
我们认为一个企业运营过程当中,它有哪些东西会影响到我们?其实特别简单,刚开始就拿一个生产型的企业来讲,首先要生产这个产品的权益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涉及知识产权?第二,是不是要设计原材料的采购?里面既有合规性,还有相应的合同问题。再接着还有生产,生产过程当中还有劳动、安全,还有其他的。再接着产品生产出来以后是否牵扯到它的仓储,有了仓储,是不是牵扯到它的销售?一直到最后的售后管理,这是它一个主线,这条黑线是它的主线。
我们当时总结出来,作为一个企业来讲,说简单点,如果有了原材料,能够把它生产出来,还能把它卖出去,完全可以不需要人,这是它最终的目标,因为它这样就实现企业的价值了。这时候你发现产品自己的权益,不能自己去争取,需要其他的人员帮它,要么自行研发,要么合作研发,要么购入,要么是授权给你的。这时候你需要人了,然后在生产过程当中,要么找别人代工生产,要么就自行生产。生产的过程当中,国家会有一些监管,这些也需要人来做。
在剩下销售过程当中,仓储过程当中,都需要人来完成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就发现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跟运营比,人是辅助的,人是为了实现目标而存在于企业当中,而不是企业存在,为了人的人性化管理,不是这个关系,在企业运营过程当中,人应该主要扶持于企业的发展,包括后面的质量管控、研发、生产这些相应的人员。这里面要想运转下去,它的公司治理结构、外部监管环境、外部环境就会影响它,所以这些都很重要。有了这个概念以后,我们知道企业的法务在运营上面,应该怎么样去自己做这样的努力。
还有在企业当中,我们企业的法务会有一个很大的困惑,是企业法务如何能够在企业当中寻找到自己的位置,能够找到自己发展的方向。我们集团的法务要把我们的资源输出出来,我们输出的方式采用把原有的工作进行标准化,进行制度化,还有把知识传递成经验传递过去。那么我们的全员企业在这里进行实践,实践当中发现问题,反馈到集团法务,集团法务再把它变成标准,变成制度,这样进行一个传递,最后它在企业当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大,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我们除了这些工作以外,也考虑了一下作为企业的法务来讲,必须要做的和上次分享的一样。说一个法务一定要有跨界的思维。为什么呢?世界上本来是没有专业的,是人为了智慧的在同一时间内,把不同的问题交给不同的人,集众智,最后完成一件事情,才分了专业。正是因为分了专业,所以导致很多时候这些专业越分越细的情况下,可能又桎梏了我们的思维,因为我们少了一个整体思维。所以跨界学习、跨界交流,才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最根本的东西和方法。
再一个就是我们认为有很多工作,比如说法务的工作,经常会说一个企业的法务有那么多的工作,工作可不可以标准化?是不是可以完全依赖于本身企业的每一个人能力的成长?我们后来发现其实很多事务性的工作完全可以把它标准化,也就是我们会花20%的精力做80%的标准化的工作,但是我们会花80%的精力去把非标准工作切入,然后再把它再标准化,这样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作为企业的法务才能有机会,总是集中精力去做一些更有重要意义的事情。
因为任何一项法务的工作,大家知道,它既宏观又微观,虽然宏观的方向你可能找对了,但如果微观的某一句话、某一个字、某一个条款写错了,其实完全还会导致你全盘皆输。那怎么办呢?我们一定要学会解放自己的时间,那怎么解放自己的时间?标准化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另外提前沟通,就像我们刚才说到的,让我们运营人员要有法律意识,这个事情怎么灌输?是在你跟他之间不断的沟通过程当中,让他知道在他所在的领域内事情一定要掌握,一定要了解,这样才有意义。在这个过程当中,春风化作雨,我们在跟他业务交流的过程当中,就把相应的法律意识和他在这个领域内掌握的知识告诉了他,他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自己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如果在合同谈判的时候,他就没有问题了。
因为我们作为法务来讲,你大概就有两种选择,一种叫大法务,一种小法务。所谓大法务就是每一项交易当中,尤其重要的交易,从头到尾尽量都应该由律师或者是法务人员全程介入。还有一种,我能不能稍微抽离一点?是在它关键的节点上,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和评判者,或者是审查者的角度来去考察这个问题。后来我们发现也许第二种方法可能比第一种方法更好。当然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再探讨。第三就是要做一些个性化的培训。很多事情因为标准化可能忽略了,把所有的事情都按照一个瓶和一个框来做。就像我们做每一个并购一样,我们可能拿着并购的尽职调查清单,就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掉,其实不可以。因为很多事情正因为它个性化才有交易,才有可能有风险。
刚才谈到的更多的是我对法务的一些理解和想法。那接下来呢,我简单的扣一下题,我做法务之前,也做了很多年的律师,我就想和总结律师业务,它的现状是怎么产生的?法务为什么这么几年它的发展速度会是这样?未来各自的领域和互相协作的关系在哪里。首先我有一个基本的结论,在未来我们可预期的时间内,无论人工智能怎么发展,互联网怎么发展,将来律师这个行业和法务这个行业,永远不可能融合成一个职业。将来它的区别会比现在越来越分明,分工也会比现在越来越分明。
为什么呢?是因为刚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一些基本的常识,包括诉讼时效这些基本的事情,合同的有效性这些事情,签合同大概应该分哪些条款,其实我们的企业往往是不知道,当你提供这些服务的时候,它会觉得非常有意义,而且一般在什么时候?在诉讼阶段,它才觉得非常有用,然后倒逼到什么,企业开始发现这件事情,我不仅应该在诉讼当中总结经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就应该注意这个问题,甚至在合同主体选择的时候,就应该让律师介入。但是后来为什么有了法务?
2014年的时候,我们集团痛下决心,把所有的除了集团本部的常年法律顾问留下以外,剩下的常年法律顾问全部入库,不再请常年法律顾问。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发现经常我们会有一些抱怨,说为什么经过我们律师审的合同,报上来的合同质量根本就不行。后来做了一些调查和研究,基本上第一份合同都是我们的大par帮我们审,剩下的合同不是我们的大par审,是我们刚刚入职不久的或者入职时间不太长的万金油的这样的律师帮我们审核的,所以达不到我们运营的效果。
我们那时候还发过各种各样的整改,但后来发现不对,这个事情已经发展到现在,一定要发生变化。为什么要变化?这就是我说现在法务工作和律师工作的其中一个动因,是因为经济性的原因导致的,就像刚才说的,作为公司来讲,越来越知道它在整个经营过程的每一个流程,从前期到中期到后期,全需要法律服务。但如果去按照这个方式去采购外部的法律服务,又不想支付更多的薪水,更多的律师费,那导致什么?其实律师他也只能按照他的经济学原理,也不可能大合伙人(去做),因为有五六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天天只是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怎么办?必然是这样,它是一个整体的职业发展趋势导致。
所以我们把省下来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时间、费用做来培养法务。其实我们发现这条路是走对了,也就说我提出的第一个建议,原因就是律师业务和法务业务在这几年的发展,经济性原因是一个很大的引诱原因。第二个原因,我们律师的业务的工作往往是一个点,但企业的运营和风险管理,是一个点线面的事情。所谓点就是说某一个事情,某一个合同,我把它必须要处理好。每一个交易每个deal我要做好。某一个线就是说在这一类合同当中是不是有系统性的风险,我把它要解决掉,这些系统性的风险解决掉了,还要一个这个企业本身运营的整个面上的风险,我是不是也要解决?比如合规性、知识产权、工商登记所有的这些事项其实都跟法务相关。这个广度决定了这两个职业开始分化。法务的工作往往它的广度要求要高一些。
第二个广度要求就是当你在解决一些一般情况下业务人员很难解决的问题的时候,你发现你如果不了解这个业务的知识,很难发现解决问题的要点在哪里?所以就需要有这样的法律职业人员和我们的业务人员更打在一起,那怎么办呢?企业的法务可能更适合在这里。
第三个就是深度的影响。现在所有法律事务的工作一直在不断的往下深入,深入到什么情况?原来只要做并购,你会做并购,基本上任何一个行业你都可以宣称你做并购。但是你发现当企业很多并购失败了,不是并购交易本身失败,是整合失败了,是并购的整个交易完以后的整合失败了。那么这时候你要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很难。如果没有这个行业背景,你对这个行业的事情不是很了解,比如说对管理不了解,其实你在这个交易当中只是把交易做完了,但是这只是对并购来讲,万里长征只走了第一步。所以它的深度要求越来越广。
更多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我们的公司法总在招律师的时候,更多的要说你以前在制药这个领域做过哪几个deal?而不是说你做没做过并购这个deal,不是这样。这就是因为市场上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它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在广度上、深度上有了更广的要求,导致了这两个职业必然朝着两个方向去分化。那么这是我的一点点思考。